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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5-20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四川正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当事人),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于2024年4月20日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了我局对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公告的形式告知了当事人拥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力,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

2024年 4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且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也未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债权债务由股东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其债权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通过遂宁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可以在本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5月20日

 (详情查询请登录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https://snjkq.suining.gov.cn/)。

联系人:薛岚

联系电话: 0825-2331135

附件: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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