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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3-13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遂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和《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管委会召开常务会或专题会十余次,研究解决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如征地拆迁方面、城市能级提升方面等,取得了重要成效。

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8大方面16项重点工作任务,确立了全区建设法治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和责任分工,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实施。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工委会、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突出“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2023年召开22次党工委会议、11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二十余部法律法规政策、党内法规制度。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培训等方式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新企业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开办时间压减至2小时;推进一窗通、营商通线上注册登记,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二是全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审查政府采购合同、招商合同、涉企法律事务260起。三是全力推动“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收集整理完成7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的基本情况,累计组织公职律师、社会律师为园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治门诊”活动7次,大型座谈调研活动1场,为企业出具法律服务建议书23份。四是全方位开启法律工作者和企业之间24小时法律互动,通过线下法治体检、宣传问诊、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渐形成线上+线下”“问诊+援助全覆盖的服务渠道,累计获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100余条,咨询信息700余条,切实为企业发展稳定把脉支招、献计出力。五是畅通涉企维权渠道。积极参与涉企投诉反映问题的处置办理,扎实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对企业的涉法涉诉类案件实行专人跟踪、专项化解。累计帮助企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27件。

)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积极支持公、检、法司法活动,重视检察建议、执行法院判决,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继续聘请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为经开区管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保证随时有5名擅长行政、民事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为管委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制定部分重要文件前,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征求法律意见。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研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涉法事务处置分析共353件次,出具审查意见284份。

3.加强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把关作用,司法分局2023年共处理各类涉法事务、审查各类政府合同、重大决策事项378余件次,出具书面意见325件,牵头处理或重点参与涉法事务21件。

4.抓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2对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经开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矿商贸企业依法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了分级指导,及时敦促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分局共检查各类企业累计36家,下达整改指令36处,查出各种隐患181条,整改178条,其余正在整改中,对13家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6.7万元。

2.常态化开展各类“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季节等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分局2023年共派出检查组128个,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聘请专家17人次,检查企业283家,排查隐患278条,其中重大隐患7条,整改隐患248条,隐患整改率89.2%;立案7起,出具文书116份,罚款19.8万元,其中“一案双罚”1起。执法局2023年对驭祥驾校、凰世商贸、盛利兴等多起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天鼎无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洁油科技无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共计立案6件。

)加强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共办理以管委会为主体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及非诉案件23件,结案21件,正在审理2件。在行政应诉过程中,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主动参与人民法院开展的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力争案结事了。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园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构建法治“大宣传”格局一是制发《2023年经开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全年普法宣传工作;制发《遂宁经开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治区年度工作。二是春节期间开展了“春暖农民工”服务专项行动,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农民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农民工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组织法律顾问审查碧江新城等3个在建工程农民工合同2200余份,为企业出具《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提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为企业发展稳定献计出力四是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活动、“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知识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册,宣传单10000余张,发放日常用品布口袋1000余个,发放“民法典”宣传扇1000余个,在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紧紧围绕全区乡村振兴安排部署,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的法律保障水平,助力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辖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的法律服务。同时,认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法律明白人”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题培训,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进一步夯实了法治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2023年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我区3名同志被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学法达人”称号。三是全区各级调委会以法治引领矛盾化解,努力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2023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6件,调处成功166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如在行政处罚中,存在应当召开听证会的没有组织相对人参加,有些只有1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等问题。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起草文件时,未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规范性文件与普通文件制发程序混淆。

、2024年工作打算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促进法治建设。要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抓实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遂宁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行科学文明规范执法。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部署要求,聚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增强普法工作时效性,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活动,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及部门“会前学法”,抓实“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进一步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的作用,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把程序关,提高行政决策法治水平。严格督促决策承办单位提交管委会集体讨论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上会讨论,确保决策合法、执行决策有序;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关,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督促指导各决策承办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实行常态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管委会修订行政决策和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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