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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3-05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三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但四川省风景名胜区保护无规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15个国家级、7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分别有5个和25个总体规划未获批,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问题频发。

责任单位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

周春宏

联系电话

0825-2326285

整改目标

配合市林业局完成1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工作。

整改措施

1.2021年11月,已启动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2023年12月底前,配合市林业局完成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配合市林业局2023年12月15日完成«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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