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3181028;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19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