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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3-31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四川省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推进之后,相关问题整改不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不高、监督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全省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处理占比达54.4%,多数处置不规范,省内市州之间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普遍,违法处置污泥、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全省2019年以来有10余万吨污泥去向不明,现场抽查的21家污泥处置企业有12家处置不规范(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一项)

责任单位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

周春宏

联系电话

0825-2318273

整改目标

污泥产生、处置企业规范运行,提高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加强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强化污泥处置台账管理,严格遵守转运联单制度,严厉打击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依法查处生产、运输、处置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桥污水处理厂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2022年全年产生污泥34112.14吨,台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厂、南强工业污水处理厂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2022年全年产生污泥7643.38吨,建立了五联单转运制度,无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无违法行为发生,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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