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遂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为进一步震慑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面控制安全风险,深度排查治理隐患问题,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日前,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曝光一起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未在危险性大的场所粘贴警示标志等问题。
惠州大亚湾金盛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化品案
2022年03月09日,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到举报惠州大亚湾金盛科技有限公司遂宁仓库开展执法检查,当天发现该企业仓库内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执法人员对该项问题进行了现场取证,并拍摄了照片,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等文书,后期通过对该企业仓库负责人余桂琼和工人肖贤有进行询问笔录,惠州大亚湾金盛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给予了该企业罚款50000元(伍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四川川中酒业有限公司有限空间未粘贴警示标志案
2021年12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到四川省川中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地下酒窖未粘贴有限空间告知牌、警示标志。执法人员对该项问题进行了现场取证,并拍摄了照片,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等文书。该地下酒窖因长期堆放酒类,出口受限,导致窖内空气不流通,员工作业时易造成缺氧、中毒等危险情况,未粘贴警示标志属于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四川省川中酒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给予了该企业罚款10000元(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