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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段春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8-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遂宁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段春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作办)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党委、非公企业党委,委属各部门党支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

  段春明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按期转正。经研究决定:

  段春明同志任龙坪街道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中共遂宁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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