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天钠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20000吨钠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48)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遂宁天钠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钠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遂宁天钠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东路与卧龙路交叉路口东北
联 系 人:柏工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络链接提供的可供下载的附件(附件1和附件2)
(四)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禾街道玉龙路598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办公楼五楼5013号)查阅。
(五)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18155868856)、电子邮箱(404454021@qq.com)、面谈、或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