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主要职责及基本要求的通知》(川水函〔2022〕594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调整情况作如下通知:
一、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名单
(一)青龙湖水库
政府责任人:刘永红(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主管部门责任人:张辉(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管理单位责任人:向雨(广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斑竹园水库
政府责任人:邱洪(北固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余泽明(北固镇党委副书记)
管理单位责任人:冯毅(北固镇人民政府经发办主任)
(三)高字库水库
政府责任人:余秋实(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杨晓霖(新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管理单位责任人:吴澜(新桥镇人民政府经发办主任)
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一)青龙湖水库
行政责任人:刘永红(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技术责任人:银瑞龙(广德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巡查责任人:龚国良(广德街道办事处西山社区书记)
(二)斑竹园水库
行政责任人:邱洪(北固镇人民政府镇长)
技术责任人:罗开祥(北固镇人民政府经发办工作人员)
巡查责任人:王明建(北固镇斑竹园村书记)
(三)高字库水库
行政责任人:余秋实(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技术责任人:全海军(新桥镇人民政府经发办工作人员)
巡查责任人:彭明华(新桥镇高字库村副书记)
注:水库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任。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