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关于经开区2025年水库、水电站、堤防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办运管〔2025〕3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39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天然河道内堤防水闸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4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经开区境内3座水库(青龙湖水库、斑竹园水库、高子库水库)、1座水电站(遂宁市涪江干流唐家渡电航)、4段河堤(北固堤防、南强堤防、开善河左(右)堤防)等3种类型重点部位的各类型责任人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遂宁经开区202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表
2:遂宁经开区水利系统负责监管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表
3:遂宁经开区2025年天然河道内已成堤防运行管理“四个责任人”信息表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