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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5-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开办发〔2020〕71号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合法合规利用辖区土地资源,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的用地情况,纠正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清查整治达到依法用地、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目的,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铺平道路。

  二、整治内容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土地的行为;

  (二)改变批准位置或超过依法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

  (三)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四)临时用地期满,逾期未续办用地手续且拒不归还土地的行为;

  (五)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

  (六)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以出租、承包等形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七)非法私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他人的行为;

  (八)非法开发利用、转让、转租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各镇(街道)要认真、细致、全面地做好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查工作,对清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情况逐宗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问题台账。

  (二)整改查处阶段(6月初至8月底)。针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抓紧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宗落实整改意见,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

  (三)跟踪问效阶段(9月中旬)。管委会、区纪工委将结合监察室原调查核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消极怠慢、敷衍了事,漏查漏报、瞒案不报,措施不力、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逗硬考核问责。

  四、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是主责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清理整治工作是规范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的需要,对加强我区土地保障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灵通信息,稳步推进。在整治过程中,各镇(街道)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对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定期向管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新闻载体,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达到“整治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意识。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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