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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受理编码:SD20LD0325SN11)

来源: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9-18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受理编码:SD20LD0325SN11):蜀峰印染厂生产经营时会散发臭味,对周边影响很大。附近居民曾找成都第三方公司检测“臭味”(疑似臭氧),结果显示相关指标严重超标。向遂宁市环保局反映后,市环保局也进行了检测,并告知相关指标未超标。市环保局表示居民可以前来查看检测报告但拒绝公示。举报人要求处理臭味扰民的问题。

责任单位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

任常菊

联系电话

0825-2315736

整改目标

及时处理臭味扰民问题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整改措施

1.责成区经信商科局、生态环境分局、富源路街道加强对蜀峰印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富源路街道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2.责令蜀峰印染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周边群众诉求。切实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水、废气开展自行监测。生产时必须保证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持续加强对于蜀峰印染的巡查频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由富源路街道办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2.已再次督促蜀峰印染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规定,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全力减轻生产影响。

3.2024年8月29日,经现场自查发现蜀峰印染已停产,未散发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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