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开办发〔2022〕102号
各相关部门、街道:
《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民转公”过渡期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2022年第5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民转公”
过渡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2〕13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2〕11号)、《遂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2022年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任务分解的通知》(遂教体函〔2022〕64号)、《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印发〈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民转公”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开工委发〔2022〕16号)等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区“公参民”学校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转公”工作,特制定以下过渡期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坚持公办学校办学方向,以目标、问题为导向,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稳妥推进“民转公”工作,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不受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政府整校购买学位方式实现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学校原运行管理模式保持不变,不再收取学生学费,过渡期满达到公办学校独立办学条件。
二、目标任务
2022年8月底前完成政府整校购买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工作,从2022年9月起,学校不再收取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费。设“民转公”过渡期两年,过渡期内逐步理顺体制机制,2024年8月底前完成转公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
坚持“正面引导、讲究方法、凝聚人心、防止炒作”的工作基调,通过微信公众号、教师会、家长会、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对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正面引导,准确解读政策,做好网络舆情监测,严防负面炒作,为高实外国语学校“民转公”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党群部,社事局、嘉禾街道、九莲街道、高级实验学校、高实外国语学校。(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4年8月)。
(1)核定学校机构(2022年6月—2024年8月)。将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为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保留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名称,由社事局、党群工作部向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编办申请核定公办学校名称和机构设置。〔责任单位:社事局,党群部、行政审批局、遂宁高级实验学校、高实外国语学校〕
(2)完善体制机制(2022年6月—2024年8月)。过渡期内逐步理顺高实外国语学校公办学校体制机制,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做好干部配置和教师分流工作。完成转公后,学校考核、经费保障、教师待遇等与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标准保持一致。〔责任单位:社事局,党群部、财政金融局、遂宁高级实验学校、高实外国语学校〕
(3)落实编制教师(2022年6月—2024年8月)。根据高实外国语学校的办学规模,向市委编办申请教师编制,配齐在编教师。增编教师到岗前原临聘教师保障方式不变。〔责任单位:党群部,社事局、财政金融局、高实外国语学校〕
(4)加强经费保障(2022年8月—2024年8月)。过渡期内,高实外国语学校原有财政保障经费不变,由管委会整校购买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按照第一年400万元,第二年200万元标准由区财政于当年8月拨付高实外国语学校。〔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社事局、高实外国语学校〕
(5)规范教育收费(2022年9月—)。从2022年9月起,高实外国语学校不再收取学生学费,其他费用按照收费文件要求,根据学生自愿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等费用。〔责任单位:发改局,社事局、市场监管分局、高实外国语学校〕
(6)划定招生区域(2022年6月—)。由社事局牵头,学校属地政府配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研,按照合理均衡、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划分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按《遂宁经开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责任单位:社事局,嘉禾街道、九莲街道、高实外国语学校〕
(7)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6月—)。加强正面引导,制定维稳应急预案,及时预防和处置因学区划分、教师待遇等“民转公”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责任单位:群工局,党群部、公安分局、社事局、高实外国语学校〕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8月—2024年9月)。
全面做好高实外国语学校“民转公”的督导检查、收尾验收、总结经验等工作,社事局要强化学校监管,定期开展质量监测,规范招生和教育教学管理,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的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社事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高实外国语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把高实外国语学校“民转公”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有序推动“民转公”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平稳过渡。
(二)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细化工作台账、加强协调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人、财、物支持力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障高实外国语学校“民转公”工作有序推动。要坚持目标导向,依法依规稳慎有序推进,不断强化形势研判,加大舆论监测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党政办、纪检室要强化督查,对因执行不力、工作推诿、敷衍应付等因素导致改制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严防改制中出现利益输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