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近期,区安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发现遂宁市益飞鞋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存在不同消防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
企业一:遂宁市益飞鞋业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一:消防栓管网破损、无水。

法规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14.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进行。
整改要求:立即更换破损管网配件,完成管道水压试压。
问题隐患二:厂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普遍存在一闸多机。

法规依据: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1 3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8.6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整改要求:拆除裸线,线路统一穿阻燃管,落实一机一闸一漏。
问题隐患三: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安全出口被货物占用,疏散指示灯故障不亮,成品仓库灭火器配置不足。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整改要求:清空通道杂物,更换故障应急灯,足额增补仓库灭火器。
企业二:四川众注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一:机动车展区未配置灭火器,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检查记录停滞在2024年。

法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1.10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应设置灭火器。
整改要求:展区补配足量灭火器、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完善消防日常检查。
问题隐患二:汽车拆卸零部件堆垛过高。

法规依据:GB/T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5.8.1.2要求a)应保证储存物品的平稳、安全
整改要求:即整改超高堆垛,规范分区限高堆放,设置堆垛警示标识。
问题隐患三:室内多处消防栓被杂物遮挡、占用。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整改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企业三:遂宁市船山云深处养老中心
问题隐患一: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未连线

法规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0.1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整改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