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遂宁经开区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


遂宁经开区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清理建议

(取消/保留)

取消/保留

理由

是否纳入

告知承诺制

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无犯罪记录证明

就业与招聘、移民与留学、公共服务与许可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个人

派出所

保留

保留


2. 

户籍类证明

证明公民身份、办理各类需要证明身份的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个人

派出所

保留

保留


3. 

居住证明

用于离婚诉讼


法院

社区

取消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4. 

亲属关系证明



银行

社区

取消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5. 

监护人确定证明



法院

社区

取消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6. 

充电桩同意施工证明



明星电力公司

社区

取消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7. 

死亡证明

办理火化证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12条


殡仪馆

居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

保留

方便群众办事



8. 

家庭贫困证明

减免各种费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条例》第七条,《社会救助管理条例》第9,第14条


学校、医院、企业、监狱等

居民居住地所在社区

保留

方便群众办事



9. 

遗属补助年审证明

外地死亡职工遗属补助金年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嘱补助暂行办法》第7条


死亡职工所在社保局

死亡职工遗属所在人社部门

保留

方便群众办事



10. 

亲属关系证明

财产公证、过户

遂府办函[2017]209号

市级别

房管局、银行、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社保局

社区居委会

建议取消

社区无法考证其亲属关系


11. 

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

房屋来源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

遂府办函[2017]209号

市级别

不动产登记中心

社区居委会

建议取消

社区无法考证其财产来源


12. 

死亡证明

火化




社区居委会

建议取消

社区无医学证明


13. 

服刑人员家庭困难证明

服刑人员减刑



监狱

街道、社区

取消



14. 

亲属关系证明

遗产继承



银行、律师

街道、社区

取消



15. 

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明

营业执照办理



市场监管

街道、社区

取消



16. 

经营场所相关证明

用于办理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家级

市场监管所

镇(街道)

保留

用于证明有固定经营场所


17. 

同址证明

证明门牌和产权是同一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国家级

行政审批局

各级居委会

保留

审批部门无法确认踏勘地址和产权地址是否一致

许可地址和门牌不一致时,需要出具

18. 

无犯罪证明

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

国家级

行政审批局

公安局

取消

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

举办者自行承诺,不开具无犯罪证明

19. 

学历证明

证明学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国家级

行政审批局

学校

保留

要求考试人员具有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20. 

同址证明

证明门牌和产权是同一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国家级

行政审批局

各级居委会

保留

审批部门无法确认踏勘地址和产权地址是否一致


21. 

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登记户口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具有资质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或县级卫健部门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2. 

非婚生育说明

新生儿登记户口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村(局)委会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3. 

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登记户口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非婚生育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自鉴定证明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4. 

死亡医学证明

注销户口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户主、亲属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一)《死亡医学证明》…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医疗机构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5.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火化证明、土葬证明)

注销户口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户主、亲属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五)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殡葬部门或村(局)委会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6. 

性别鉴定证明

变更性别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提供性别鉴定证明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国内三级医院或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7. 

住所证明

暂住登记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报暂住登记的,本人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房屋所有的单位或房屋所在地村(局)委会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8. 

劳动关系证明

申领居住证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29. 

住宿证明

申领居住证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或者…住宿证明等材料。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就读学校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0. 

连续就读证明

申领居住证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

就读学校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1. 

同意迁入证明

农村地区户籍迁移

四川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农村地区户籍迁入,原则上需经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

省级部门文件

公安机关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

保留

政策规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2. 

同意分户证明

农村居民申请同址分户

四川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农村户籍居民因其他原因申请同址分户的,…原则上经所在村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省级部门文件

公安机关

村组、乡镇政府

保留

政策规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3.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4. 

注销户口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5. 

亲属关系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6.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7.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8. 

非正常死亡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39. 

临时身份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40.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部门规章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公安派出所

保留

法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41. 

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弃婴(儿童)户口登记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收养登记之一〕…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等手续,向该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

厅级部门文件

公安机关

社会福利机构

保留

政策规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42. 

学校证明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校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

厅级部门文件

公安机关

录取学校

保留

政策规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43. 

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民族变更更正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公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应当提供《理工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厅级部门文件

公安机关

市(州)级民族事务部门

保留

政策规定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44. 

亲属关系证明

安置房权属关系调整

《研究全区安置房办证权属调整有关工作的纪要》

区县级

税务局

社区居委会

保留

税务局无法核实直系亲属关系

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45. 

个人信息

办理优待证、建档立卡、申请优抚认定等



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村(社区)和镇(街道)

保留

部分退役军人档案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


46. 

生活困难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第二条

国家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村(社区)

保留

文件规定


47. 

关系证明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属领取丧葬费



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村(社区)

保留

优抚对象家属无结婚证,户口本未能体现出夫妻或子女关系时需要出具


48. 

灵活就业证明

就业登记

川人社发〔202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村、社区

保留

文件要求


49. 

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证明

申领创业补贴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

保留

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