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开区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清理建议 (取消/保留) | 取消/保留 理由 | 是否纳入 告知承诺制 | 备注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
1.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就业与招聘、移民与留学、公共服务与许可 |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 个人 | 派出所 | 保留 | 保留 | 是 | ||
2. | 户籍类证明 | 证明公民身份、办理各类需要证明身份的事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个人 | 派出所 | 保留 | 保留 | 是 | ||
3. | 居住证明 | 用于离婚诉讼 | 无 | 法院 | 社区 | 取消 |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 |||
4. | 亲属关系证明 | 无 | 银行 | 社区 | 取消 |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 ||||
5. | 监护人确定证明 | 无 | 法院 | 社区 | 取消 |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 ||||
6. | 充电桩同意施工证明 | 无 | 明星电力公司 | 社区 | 取消 | 不属于社区职权范围 | ||||
7. | 死亡证明 | 办理火化证 |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12条 | 殡仪馆 | 居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 | 保留 | 方便群众办事 | |||
8. | 家庭贫困证明 | 减免各种费用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条例》第七条,《社会救助管理条例》第9,第14条 | 学校、医院、企业、监狱等 | 居民居住地所在社区 | 保留 | 方便群众办事 | |||
9. | 遗属补助年审证明 | 外地死亡职工遗属补助金年审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嘱补助暂行办法》第7条 | 死亡职工所在社保局 | 死亡职工遗属所在人社部门 | 保留 | 方便群众办事 | |||
10. | 亲属关系证明 | 财产公证、过户 | 遂府办函[2017]209号 | 市级别 | 房管局、银行、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社保局 | 社区居委会 | 建议取消 | 社区无法考证其亲属关系 | 否 | |
11. | 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 | 房屋来源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 | 遂府办函[2017]209号 | 市级别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社区居委会 | 建议取消 | 社区无法考证其财产来源 | 否 | |
12. | 死亡证明 | 火化 | 社区居委会 | 建议取消 | 社区无医学证明 | 否 | ||||
13. | 服刑人员家庭困难证明 | 服刑人员减刑 | 监狱 | 街道、社区 | 取消 | 否 | ||||
14. | 亲属关系证明 | 遗产继承 | 银行、律师 | 街道、社区 | 取消 | 否 | ||||
15. | 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明 | 营业执照办理 | 市场监管 | 街道、社区 | 取消 | 否 | ||||
16. | 经营场所相关证明 | 用于办理营业执照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国家级 | 市场监管所 | 镇(街道) | 保留 | 用于证明有固定经营场所 | 否 | |
17. | 同址证明 | 证明门牌和产权是同一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 国家级 | 行政审批局 | 各级居委会 | 保留 | 审批部门无法确认踏勘地址和产权地址是否一致 | 否 | 许可地址和门牌不一致时,需要出具 |
18. | 无犯罪证明 | 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 | 国家级 | 行政审批局 | 公安局 | 取消 | 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 | 是 | 举办者自行承诺,不开具无犯罪证明 |
19. | 学历证明 | 证明学历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 国家级 | 行政审批局 | 学校 | 保留 | 要求考试人员具有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 否 | |
20. | 同址证明 | 证明门牌和产权是同一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 国家级 | 行政审批局 | 各级居委会 | 保留 | 审批部门无法确认踏勘地址和产权地址是否一致 | 否 | |
21. | 出生医学证明 | 新生儿登记户口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具有资质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或县级卫健部门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2. | 非婚生育说明 | 新生儿登记户口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村(局)委会 | 保留 | 法定 | 是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3. | 亲子鉴定证明 | 新生儿登记户口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非婚生育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自鉴定证明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4. | 死亡医学证明 | 注销户口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户主、亲属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一)《死亡医学证明》…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医疗机构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5. |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火化证明、土葬证明) | 注销户口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户主、亲属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五)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殡葬部门或村(局)委会 | 保留 | 法定 | 是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6. | 性别鉴定证明 | 变更性别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提供性别鉴定证明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国内三级医院或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7. | 住所证明 | 暂住登记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报暂住登记的,本人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房屋所有的单位或房屋所在地村(局)委会 | 保留 | 法定 | 是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8. | 劳动关系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用人单位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29. | 住宿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或者…住宿证明等材料。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用人单位、就读学校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0. | 连续就读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程》公通字〔2021〕12号。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住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 | 部门规章 | 公安机关 | 就读学校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1. | 同意迁入证明 | 农村地区户籍迁移 | 四川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农村地区户籍迁入,原则上需经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 | 省级部门文件 | 公安机关 |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 | 保留 | 政策规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2. | 同意分户证明 | 农村居民申请同址分户 | 四川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农村户籍居民因其他原因申请同址分户的,…原则上经所在村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 省级部门文件 | 公安机关 | 村组、乡镇政府 | 保留 | 政策规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3. |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4. | 注销户口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5. | 亲属关系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是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6. |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7. |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8. | 非正常死亡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39. | 临时身份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40.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民办理社会事务需要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的 | 部门规章 |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行业、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保留 | 法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41. | 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 弃婴(儿童)户口登记 |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收养登记之一〕…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等手续,向该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 | 厅级部门文件 | 公安机关 | 社会福利机构 | 保留 | 政策规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42. | 学校证明 |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 |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校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 | 厅级部门文件 | 公安机关 | 录取学校 | 保留 | 政策规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43. | 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 民族变更更正 |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公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应当提供《理工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 厅级部门文件 | 公安机关 | 市(州)级民族事务部门 | 保留 | 政策规定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 |
44. | 亲属关系证明 | 安置房权属关系调整 | 《研究全区安置房办证权属调整有关工作的纪要》 | 区县级 | 税务局 | 社区居委会 | 保留 | 税务局无法核实直系亲属关系 | 否 | 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
45. | 个人信息 | 办理优待证、建档立卡、申请优抚认定等 | 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村(社区)和镇(街道) | 保留 | 部分退役军人档案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 | 否 | |||
46. | 生活困难 |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第二条 | 国家 |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 村(社区) | 保留 | 文件规定 | 否 | |
47. | 关系证明 |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属领取丧葬费 | 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村(社区) | 保留 | 优抚对象家属无结婚证,户口本未能体现出夫妻或子女关系时需要出具 | 否 | |||
48. | 灵活就业证明 | 就业登记 | 川人社发〔202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村、社区 | 保留 | 文件要求 | 是 | ||
49. | 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证明 | 申领创业补贴 |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市场监管部门 | 保留 | 文件要求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