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管委会:
根据《遂宁经开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开工委发〔2021〕8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22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2〕59号),并于12月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
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22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28,312.26万元,分别为:
1.遂宁市广德初级中学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1654.47万元;
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局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279.29万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强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1218.56万元;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47.05万元;
5.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1,566.06万元;
6.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2021年度控规调整采购项目拨付76.00万元;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1年食堂经费项目拨付200.00万元;
8.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021年技能大赛项目拨付46.29万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关于审计业务费项目拨付400.00万元;
10.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小学校改造学校功能室和化粪池项目资金30万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关于唐家渡电航工程项目拨付18,850.24万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拨付267.54万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拨付52.9万元;
1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增加注册资本项目拨付3,000.00万元;
15.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拨付204.67万元;
1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政策慰问资金共计拨付419.23万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22年7月1日至11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2〕63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83分,其中:
1.遂宁市广德初级中学85.28分;
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合作局94.94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强街道办事处82.2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4.74分;
5.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2〕63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91.86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2021年度控规调整采购项目得分89.9分;
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1年食堂经费项目得分93分;
3.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021年技能大赛项目得分98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关于审计业务费项目得分91.48分;
5.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小学校改造学校功能室和化粪池项目得分91.2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关于唐家渡电航工程项目得分87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得分97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得分91分;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增加注册资本项目得分90分;
10.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费得分90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额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2〕63号),此次选取了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政策”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1)广德中学:关于预算支出控制,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较大。
(2)南强街道办:2021年,南强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203.7万元,决算数337.6万元,差异率=(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39.66%,偏差程度远超于20%。
(3)企业发展中心:2021年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偏差
2.无预算列支
2021年南强街道办事处无预算列支差旅费1.3万元、劳务费140.73万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
2021年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绩效目标设置不够量化。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率或资金使用率较低
(1)自规局“控规调整采购”项目获得补助资金总额7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58.1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6.54%。
(2)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较低。经查证,2021年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年初预算金额400万元,年末实际支出278.25万元,资金使用率69.56%,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差额较大。
(3)社事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2021年区财政下达疫情防控经费指标267.5378万元(含上年结转),区社事局疫情防控总计支出248.922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3.04%。
2.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
(1)劳保局“技能大赛”项目虽设立了较为量化的绩效目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分别为获得奖牌6个、证书约160个;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间2021年6月前;成本指标2个分别为裁判出题人费用约19.86万元、经开区代表参赛费用约26.43万元。但未设置效益指标。
(2)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项目2021年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设立完工率指标时,未针对年度与跨年度项目分别设立目标。
(3)2021年新桥镇政府“唐家渡电航工程”项目设立绩效目标时,未针对安置户数、征地面积等明确绩效目标,无法有效考核绩效目标。
(4)市政中心“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费”项目所设立的成本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均为0万元,以上指标设置不明确不合理,无法反映出项目具体情况。
(5)市政中心“增加注册资本”项目所设立的成本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均为0万元,以上指标设置不明确不合理,无法反映出项目具体情况。
(6)社事局“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未设立成本指标。
3.绩效目标完成率较低
(1)自规局“控规调整采购”设立了6个绩效目标,经现场评价,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4个,绩效目标完成率为33.33%。
(2)社事局“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为金牌2块,奖牌总数4块,实际经开区省十四运项目成绩为金牌1块,奖牌总数3块。未完成经开区金牌2块、奖牌总数4块的绩效目标。
(3)党政办“食堂经费”项目设置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但该项目中成本指标未完成,成本超出年初预算11.11%。
4.业务流程管理不规范
(1)党政办“食堂经费”项目2021年2月记33号凭证支付厨具维修费800元,其中增值税发票销售方为单位遂宁开发区佳家厨房电器安装维修服务部,实际收款方为个人刘应华,未见委托收款书。
(2)社事局“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未提供该项目事前评估及可行性论证相关资料。
(3)市政中心“增加注册资本”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未提供实施方案、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等相关资料。
(4)劳保局“技能大赛”在购买裁判选手及工作人员服装时,未完善询价流程,未形成询价单。
5.决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一致
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项目2021年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业务费实际支出278.25万元,决算支出276.25万元,差额2万元。
6.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新桥小学“改造学校功能室和化粪池”项目根据2022年6月5日与四川中鸿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中约定:“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根据新桥小学2022年6月4日与四川三木森全屋定制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定制书柜采购合同中约定:“交货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前。货到指定地点组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之日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新桥小学改造学校功能室和化粪池项目实际已完工,该项目款项暂未支付。
(2)社事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在支付隔离点租金费用、安保公司劳务费用时,支付款项的时间、金额与合同中约定条款不一致。由经开区社事局与四川万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中约定,每月劳务费用4,000.00元,应于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上月劳务费用。根据社事局所提供的台账明细,隔离点保安服务费为3,500.00元/人/月,且并非当月支付上月劳务费用,为累计四个月一并支付14,000.00元,该情况不符合协议中所约定的支付条款
(3)社事局“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项目部分款项支付与协定约定不一致。①遂宁市第七中学校与四川功夫大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教练员的训练津贴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一周内支付70%,即44,100.00,该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根据银行回单,该笔款项支付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②遂宁市第七中学与遂宁市冠纶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教练员津贴需在签订合作协议一周内支付70%,运动员生活补贴需在2021年12月以前支付,该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该款项支付审批时间为12月8日。以上情况不符合协议中所约定的支付条款。
7.其他
(1)2021年新桥镇政府“唐家渡电航工程”项目向上级申请金额18,850.24万元,实际收到财政局拨付金额18,850.24万元,实际支出18940.93万元,超预算支出90.69万元。
(2)市政中心“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费”项目,市政中心收到财政拨款204.67万元后,向创洁公司拨款204.67万元,但创洁公司共计支出243.52万元。根据询问财务人员,超出部分为采用创洁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明星电力公司路灯电费,将在下一年度纳入预算申报。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建议对所有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编报时进行绩效目标设定,且目标明确合理、可量化,便于后期绩效考评。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对象广泛,资金下达后,未进行有力监督,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实施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21〕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