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要提醒!遂宁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月28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关于适当延长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税务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遂宁高新区城乡统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河东新区社会事务保障中心,市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的参保群众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8日24:00,城乡居民医保税务征收系统正式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化参保缴费流程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内城乡居民实际缴费情况,继续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渠道。在积极倡议、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四川税务公众号”、微信或者支付宝中“城市服务小程序”等线上参保缴费的同时,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参保缴费措施,优化参保流程,满足参保群众“线上+线下”缴费需求。

二、

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

各征收网点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处理居民参保过程中的信息障碍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保路径。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信息,要安排专人做好解释和登记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参保群众。

三、

增强部门责任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摸清底数框定人群,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强化数据分析和应用,有效防止“漏保”“断保”;要充分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主动上门服务,方便留守老人、儿童参保缴费。同时各参保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参保工作台账,要借助遂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大数据,确保依法参保、应保尽保。

四、

营造浓厚参保氛围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灵活多样的、群众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如张贴宣传横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坝坝会、社区楼栋微信群等,全方位向群众宣传参保重要性和医保政策,大力营造我市居民参保缴费社会氛围。

组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各地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一切以人民为中心,高效优质做好全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若工作中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与以下机构联系。

医保经办机构:

市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825—2215175转“0”号

船山区医保局

联系电话:0825—5182509

安居区医保局

联系电话:0825—3170011

射洪市医保局

联系电话:0825—6193010

蓬溪县医保局

联系电话:0825—5421880

大英县医保局

联系电话:0825—7824872

税务部门:

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2311256

船山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2682692

经开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2909008

南津路税务分(河东新区)

联系电话:0825—2860010

安居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8669638

射洪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6192226、6681536

蓬溪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5498312、5438608

大英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825—7853403、7854996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