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食药分局牵头开展背街小巷“小餐饮”整治
此次对小餐饮店检查重点是:要求从业人员必须首先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健康证明,持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必须将执照、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同时,督促小餐饮店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建立采购台账;促进小餐饮店实现加工、就餐分离;结合 “明厨亮灶”工作,指导小餐饮店升级改造;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对餐饮用具消毒不到位的小餐饮单位,食药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小餐饮店47家,补发《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6家,督促亮证5家,对无证经营发出《催办通知书》3家,对存在问题发出监管意见书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