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曝光!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须重视!


为深刻吸取凉山州“9・22”、南充市“9・25”、自贡市“9・26”、德阳市“10・5”等多起有限空间安全事故教训,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区经信商科局按计划全面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发现的问题隐患予以曝光,请各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一:四川中软信达电子有限公司

隐患1:废水中转站未辨识有限空间风险,未设护栏及安全告知牌。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限空间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划定管控区域,采取警示、隔离、监控等方式,防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应当实施重点监测、管控。

《四川省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整改要求:立即设置防护栏,并在入口处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及警示标志。

隐患2:未见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整改要求: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监督落实。

企业二:四川晟大鑫兴电子有限公司

隐患: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信息不全(未注明风险等级、责任单位、人员等信息)。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整改要求:立即补充风险等级、责任单位、人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