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嘉禾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飞虹街17栋小区楼栋安全通道被大量装修建筑垃圾占据,不仅影响行人正常通行,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隐患:
飞虹街17栋小区楼栋安全通道内被大量建筑垃圾堵塞人行通道,未及时清运;经核实,此处堆放的建渣为小区住户房屋装修后遗留。
检查问题图片:

法规依据:此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整改要求:限期清除乱堆放建筑垃圾。
整改情况: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嘉禾执法中队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此处乱堆放建渣进行了清运并恢复安全通道。
整改情况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