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管委会:
根据《遂宁经开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开工委发〔2021〕8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牵头制定《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3〕50号),在规定时间完成全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绩效评价工作原则,选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绩效评价时段。重点抽取9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额7,063.77万元,8月15日至11月25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并完成现场评价工作,如期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23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9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7,063.77万元,分别为:
(1)遂宁市船山区北固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2,503.63万元;
(2)遂宁市新月幼儿园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206.16万元;
(3)遂宁市船山区上宁学校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956.24万元;
(4)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
(5)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收入23.92万元;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费项目拨付163.00万元;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022年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拨付276.00万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撂荒地补助资金项目预算603.5925万元,截至2022年底,已收到资金合计142.00万元万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21年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拨付43.05万元;
(10)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1年秋季学期普惠型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项目拨付164.75万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2022年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费项目拨付600.00万元;
(12)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街道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拨付423.17万元;
(1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强街道办事处德云商混项目附作物赔偿项目拨付158.79万元;
(14)遂宁市船山区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东街以北、老铁路以南、滨江北路北延线以西、遂州北路以东补偿项目拨付260.00万元;
(15)遂宁市船山区北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兴莲市民中心项目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补偿款项目拨付386.92万元;
三、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3〕50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5.94分,其中:
(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91.90分;
(2)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卫生院85.66分;
(3)遂宁市船山区上宁学校82.00分;
(4)遂宁市新月幼儿园83.60分;
(5)遂宁市船山区北固镇人民政府86.55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3〕50号),此次共选取了9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91.75分,其中:
(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费项目得分97.99分;
(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2022年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得分91.99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撂荒地补助资金项目得分91.21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21年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得分89.6分;
(5)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2022年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费项目得分90分;
(6)遂宁市船山区嘉禾街道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得分91.2分;
(7)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南强街道办事处德云商混项目附作物赔偿项目得分93.2分;
(8)遂宁市船山区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东街以北、老铁路以南、滨江北路北延线以西、遂州北路以东补偿项目得分87.36分;
(9)遂宁市船山区北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兴莲市民中心项目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补偿款项目得分93.2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23〕50号),此次选取了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1年秋季学期普惠型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分。
四、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未纳入集体决策范围
2022年,北固镇政府、上宁学校、经开区总工会绩效目标未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
2、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1)2022
(2)2022年新桥
(3)2022年新月幼儿园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偏差。
3、执行进度缓慢
(1)北固镇政府2022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31.26%,与目标要求进度40%存在一定偏差;2022年9月实际执行进度54.22%,与目标要求进度67.5%存在一定偏差。
(2)新月幼儿园6月、9月实际支出进度未达标。截至2022年6月、9月新月幼儿园实际支出进度为31.82%、54.11%,未达到6月、9月底应达到40%、67.5%的目标要求。
(3)经开区总工会2022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4.87%,与目标要求进度40%存在较大偏差;2022年9月实际执行进度9.03%,与目标要求进度67.5%存在较大偏差。
(4)部门未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未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022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率或资金使用率较低
(1)
(2)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东街以北、老铁路以南、滨江北路北延线以西、遂州北路以东补偿
(3)撂荒地整治项目2022年已完成上报省市撂荒地整治任务5317.95亩,按照500元/亩的标准补助合计265.90万元,经现场评价,2022年度财政实际下达资金142万元,实际执行数142.00万元,执行率53.4%。
2、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
(1)嘉禾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设置了数量、时效、成本指标,未设立质量指标,且成本指标中支付金额超出拨付金额0.81万元。
(2)2022年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所设定的时效指标及成本指标不够明确,无法体现出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3)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东街以北、老铁路以南、滨江北路北延线以西、遂州北路以东补偿项目未设立质量、时效绩效目标。
(4)德云商混项目附作物赔偿项目未设立质量、效益绩效目标。
(5)2021年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未设置效益绩效目标,目标制定不完整。
(6)撂荒地整治项目未设置成本、时效绩效目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细化程度较低,不够明确,不利于项目绩效目标的跟踪及考核。
(7)2022年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成本指标仅设置单人发放标准≥2000元,未考虑项目总成本;时效指标未明确具体时间。
(8)2022年兴莲市民中心项目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补偿款项目未设立效益绩效目标,且时效指标未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率较低
(1)九莲街道办事处石溪东街以北、老铁路以南、滨江北路北延线以西、遂州北路以东补偿项目九莲街道办事处计划用地范围涉及九莲街道先锋社区3组和石溪村6、7社,共计117.4676亩土地,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际补偿石溪村6社、7社共计26.518亩,绩效目标完成率为22.57%。
(2)撂荒地整治项目根据城乡建设发展中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设立了3个绩效目标,其中数量指标为整治撂荒地12071.85亩,截至2022年底实际完成5317.95亩,绩效目标完成率为44.05%
4、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嘉禾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相关会计账务处理中存在未按合同要求支付金额、支付退回后预算账未作处理的情况。
(2)2022年下岗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存在未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发放补贴的情况,根据文件规定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下岗失业志愿兵其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不得超过三年,但实际不满足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条件的下岗失业志愿兵领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超过三年。
5、无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资料
(1)
6、其他
(1)嘉禾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符合当时情况下的实际宏观政策环境,但嘉禾办事处未提供该项目决策、规划计划等相关资料。
(2)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项目资金拨入创洁公司600.00万元与创洁公司支出610.17万元不匹配。
(3)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项目部分款项支付时,支付金额与对方单位发票开具金额不一致,部分款项留有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4)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项目预算申报金额1,800.00万元与实际拨付600.00万元差异较大。
(5)2021年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度缓慢,2021年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时效指标为预计2022年7月1日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12月未投入使用。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
建议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分类、使用高效、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及业务规范,制定绩效问责制度、公开制度等,加快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2、制度机制不太健全完善
建议单位对政策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立足时效性、严肃性、可操作性,制定单位层面专项政策管理制度,明确关键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监督制约等机制。
3、动态跟踪机制不太完善
建议单位完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现政策措施落实中突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便于及时整改纠正,以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五、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21〕83号文件要求,建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2024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建议区党群工作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下一步整改意见
(一)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强化整改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要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