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区建设交运局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成渝双城经济圈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电路标准厂房三期(二期)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现予以曝光,望各单位以案为鉴,时刻拧紧“安全弦”,彻底摒弃侥幸心态,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企业: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渝双城经济圈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电路标准厂房三期(二期)建设项目
问题隐患:3号楼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第九条第四款: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应采取有效水平防护措施,电梯井道内贯通应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
整改要求:按要求对3号楼设置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采取水平兜网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