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公示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度经开区劳保局共收到上级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金共462.44元。其中中央资金264.38万元、省级资金0.47万元、省以下地方资金197.59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294.25万元)
安排使用福彩公益金294.25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261.41万元,市级资金32.84万元。统筹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具体支出如下:
(1)新桥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平时运营维护资金0.87万元;
(2)新桥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能级提升项目256万元;
(3)遂宁经开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建设11.97万元;
(4)嘉禾街道龙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20万元;
(5)老年助餐网络添置更新设备补贴5.41万元。
2.儿童福利类(15.44万元)
安排使用福彩公益金15.44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2.97万元用于孤儿助学,省级福彩公益金0.47万元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市(州)分成福彩公益金12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
3.残疾人福利类(34.97万元)
安排使用市级福彩公益金34.97万元,统筹用于残疾人福利项目,具体支出如下:
(1)2024年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16.37万元;
(2)2024年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集中采购项目4.154万元;
(3)2023年残疾人助听器结算尾款0.414万元;
(4)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5.14万元;
(5)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8.8万元。
(6)2025年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0.095万元
(三)绩效目标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
3.对残疾儿童康复进行应救尽救;
4.用于残疾人居家托养;
5.用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
6.龙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
7.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建设;
8.新桥镇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
9.老年助餐网络添置更新设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264.38万元。具体是:《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4〕6号),用于老年人福利256万元、儿童福利2.97万元。《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4〕143号)5.41万元。
2024年,下达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0.47万元。具体是:《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4〕82号),用于儿童福利项目0.47万元。
2024年,下达市(州)分成福彩公益金项目197.59万元。具体是《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7-11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遂财综〔2024〕21号)地方分成资金36万元;《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2年1-12月和下达2023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市本级留存部分)的通知》(遂财综〔2024〕1号)地方分成资金24.3万;《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4-6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非扩权县)分成资金的通知》(遂财综〔2024〕10号)地方分成资金27万元、嘉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2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10万元;《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1-6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遂财综〔2024〕48号)地方分成资金52万元;《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遂财综〔2024〕24号)地方分成资金12万元;《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7-11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第二批)分成资金的通知》(遂财综〔2024〕31号)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建设16.2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计261.41万元,累计支付261.41万元,执行率为100%。
(2)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共计2.97万元,累计支付2.97万元,执行率为100%。
(3)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共计0.47万元,累计支付0.47万元,执行率为100%。
(4)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共计197.59万元,累计支付79.81万元,执行率为40.39%。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1.完成“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资助3人;2.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2人。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62人;4.完成残疾人居家托养238户;5.完成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116人。6.完成龙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7.完成30户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建设。8.完成新桥镇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9.完成老年助餐网络添置更新设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3人以上,实际完成3人;
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大于1个,实际完成1个;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人数1人以上,实际完成2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56人以上,实际完成62人;
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数50人以上,实际完成116人;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建设30户以上,实际完成30户;
新桥镇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1家以上,实际完成1家;
老年助餐网络添置更新设备2个以上,实际完成2个;
(2)质量指标
龙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优。
时效指标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实施率100%;
资金分配下达时间:及时下达。
(3)效益指标
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体系更加健全;
未成年人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更加健全;
逐步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逐步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
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更加健全;
老年用餐网络便利性更加健全。
(4)满意度指标
接受项目资助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100%;
使用未成年人阵地的儿童满意度100%;
服务残疾人满意度90%;
老年人优惠政策满意度100%;
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满意度90%。
(5)成本指标
不超过定额标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预算执行达率较低,个别指标未完成,具体如下:
由于富源未保站拟选址点存在长期漏水及设计理念情况,为了避免今后反复施工,故在前期工作当中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及设计师更换,下一步,我局及街道办将积极与设计方对接沟通,充分表达我方设计需求,及时施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拨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主动研判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增强公众对公益金使用的信任感和参与度。三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公益金管理中的项目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