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区应急管理分局对辖区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发现遂宁市开发区原香酒坊存在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
企业:遂宁市开发区原香酒坊

问题隐患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爆、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整改要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
问题隐患2:未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整改要求: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问题隐患3:未配备气体检测设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作业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机械通风、气体检测、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配备符合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