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九项):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不到位,生态保护修复形势依然严峻。“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两高”项目未批先建,能耗双控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沿江一些工业园区违规上马化工项目。一些地方底线思维不牢,沿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突破红线,风险隐患突出,威胁长江环境安全。“三磷”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动“三磷”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督察发现,一些市州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长江总磷污染隐患仍未消除。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不力。流域违法问题禁而不止。一些地方长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违法采砂、侵占岸线现象较为普遍。四川省生态本底值高、生态地位重要,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职不到位,自然保护区监管、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违规开发建设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现象频发。违规开发多发频发。部分地方过度开发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侵占林地、影响生态功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些自然保护地为开发建设让路。2017年以来,全省一些自然保护地“以调代改”,为开发建设让路。一些园区污水管道破损、雨污混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 |
责任单位 |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责任人 | 任常菊 |
联系电话 | 0825-2223621 |
整改目标 | 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继续深入推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 |
整改措施 | 1.发改局、经信商科局分别组织开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发改局牵头组织开展突破红线违规开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8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3.2022年8月底前,经信商科局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辖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4.自规分局牵头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70%以上。 5.统筹城乡中心组织开展河道违法采砂、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0%以上。 6.落实省林草局印发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意见有关管理办法、监管制度。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调整审查机制和流程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有关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22年12月底前,自规分局牵头开展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针对发现的违法侵占林地问题进行整治。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经区发改局与区经信商科局排查,经开区无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2.2022年3月我区成立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区发改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前期排查工作,现暂未排查出相关问题。 3.区经信商科局已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辖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排查出富禹污水处理厂无进水在线监测的问题已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富禹现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已完成调试工作,第三方已完成验收,相关资料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设备正常运行。 4.经开区目前无矿山,原有的废弃关闭矿山都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5.经区统筹城乡中心会同区综合执法局、新桥镇开展非法采砂、侵占岸线排查,经排查我区无非法采砂、侵占岸线问题。 6.经排查,目前我区以康养名义取得土地权属的仅有遂宁市船山区云深处养老中心,并未实施房地产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