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食药分局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同时,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经营者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旅游景点食品经营单位47家,发出监督意见书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