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遂船府公〔2024〕39号)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遂船府公〔2024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遂宁市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4428日以《关于遂宁市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4564号)批准同意征收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本次征收船山区新桥镇登高村4社,高岩村415社;北固镇玉堂村1234社,龙楼社区234组;嘉禾街道龙桥社区2组;九莲街道先锋社区1589组等的土地共24.9278顷,征地面积详见下表。

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区(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社)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船山区

新桥镇

登高村

4

1.0452

0.8516

0.4727


0.2906

0.0883

0.1936

高岩村

4

0.2166

0.2166

0.1599

0.0125

0.0268

0.0174


15

0.3243

0.3243

0.2045


0.1111

0.0087


北固镇

龙楼社区

2

0.9366

0.679

0.5176



0.1614

0.2576

3

0.9407

0.9407

0.6887


0.0912

0.1608


4

2.9491

2.5653

1.5337


0.6775

0.3541

0.3838

玉堂村

1

5.3780

4.8417

3.4583

0.124

0.2997

0.9597

0.5363

2

0.6135

0.4811

0.3225

0.0166

0.0636

0.0784

0.1324

3

0.3752

0.2228

0.0786

0.1293


0.0149

0.1524

4

3.2029

2.2145

1.5977

0.0338

0.3461

0.2369

0.9884

嘉禾街道

龙桥社区

2

0.2294

0.2294

0.1998



0.0296


九莲街道

先锋社区

1

0.5680

0.5680

0.2808

0.1166

0.1312

0.0394


5

1.8683

1.8683

0.9211

0.2703

0.5028

0.1741


8

4.7998

4.4863

3.3305


0.417

0.7388

0.3135

9

1.4802

1.4802

0.6880

0.5684

0.0939

0.1299


面积合计

24.9278

21.9698

14.4544

1.2715

3.0515

3.1924

2.958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船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遂船府公〔2023〕第149号)等文件标准执行。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标准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社(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期为3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