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2〕13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2〕11号)、《遂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2022年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任务分解的通知》(遂教体函〔2022〕64号)、《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印发〈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民转公”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开工委发〔2022〕16号)等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区“公参民”学校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转公”工作,特制定以下过渡期实施方案。
二、主要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4年8月)。
(1)核定学校机构(2022年6月—2024年8月)。
(2)完善体制机制(2022年6月—2024年8月)。
(3)落实编制教师(2022年6月—2024年8月)。
(4)加强经费保障(2022年8月—2024年8月)。
(5)规范教育收费(2022年9月—)。
(6)划定招生区域(2022年6月—)。
(7)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6月—)。
三、目标任务
2022年8月底前完成政府整校购买高实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工作,从2022年9月起,学校不再收取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费。设“民转公”过渡期两年,过渡期内逐步理顺体制机制,2024年8月底前完成转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