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优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干部参加国、省专项整治工作会2次,召开工作专题会3次,充分认识做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利用广播、LED、横幅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2)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各村(社区)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挂片领导组织村(社区)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专题逐一研究,及时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措施。专项行动以来,排查农户433户,排查出D级危房4户,一般安全隐患9户,目前已全部销号。
(3)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村(社区)干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守牢安全底线,做到“村书记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严防搞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