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近期,各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辖区有限空间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遂宁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鹏翮酒厂等单位存在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隐患。现予以公开曝光,请各企事业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彻底摒弃侥幸心理,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点位一:遂宁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隐患一:未对厂区化粪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

法规依据: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烧、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伤、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整改要求:立即对该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隐患二:未对料仓入口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法规依据: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烧、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伤、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第十六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作业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机械通风、气体检测、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立即对该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齐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点位二:遂宁市船山区鹏翮酒厂

隐患一:未建立全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对发酵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法规依据: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烧、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伤、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第十六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作业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机械通风、气体检测、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立即对该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齐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点位三:遂宁市开发区工匠酒坊

隐患一:未对发酵池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爆、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第十六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作业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机械通风、气体检测、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齐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点位四:遂宁市开发区原香酒坊

隐患:未建立全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对发酵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爆、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第十六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特点,配备作业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机械通风、气体检测、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齐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点位五:嘉禾街道天峰社区综贸小区

隐患:未对小区内污水井进行有限空间辨识

法规依据: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以及燃爆、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虽然该小区暂无物业管理,但负责小区相关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义务对小区内污水井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和管理。
整改要求:请街道、行业监管部门立即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对该小区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提示
一、有限空间作业常见错误认知
➤“我”没有闻到或看到任何危险,进入没问题吧
➤“我”只是探头进去看看,不是真的要进去
➤“我”进去就看一眼,很快就出来
➤“我”都检查过了,没问题了,可以不用测试仪器
➤一旦出事,捏住鼻子、屏住呼吸不就逃出来了
二、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 不准未经风险辨识就作业
2. 不准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就作业
3. 不准未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就作业
4. 不准没有监护就作业
5. 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设备、应急装备作业
6. 不准未经审批就作业
7. 不准未确定联络方式及信号就作业
8. 不准未经培训演练就作业
9. 不准未检查好应急救援装备就作业
10. 不准不了解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就作业
三、有限空间救援十必须
1.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积极开展自救互救,严禁盲目施救
2. 必须安全施救,禁止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救
3. 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
4. 救援时须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5. 救援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开展救援活动
6. 在有限空间内救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
7. 必须保持持续通风,直至救援行动结束
8. 必须根据条件安全施救,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在外部通过安全绳等装备将被困人员迅速移出;不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进入内部施救。
9. 救援人员必须与外部人员保持有效联络,并保持通信畅通。
10. 必须保护救援人员安全。救援持续时间较长的,应实施轮换救援;出现危险时,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等待安全后再实施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