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提前批次中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林业局 遂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遂财农〔2020〕99号),下达我区2021年度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6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825—2316202 联系人:赵刚
附件:关于2021年度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中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7月 15日
附件
关于2021年度提前批次中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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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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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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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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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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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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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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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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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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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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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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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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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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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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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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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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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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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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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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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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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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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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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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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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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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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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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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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5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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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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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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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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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固镇8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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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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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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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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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市、区)的情况。
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
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5.“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