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经开区“企业满园”(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经开区“企业满园”(试点)>的通知》(遂开办发〔20248),已于1月12日印发实施,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在落实新型工业化、现代产业化方面精准发力,加快推动园区集约集聚,优化资源配置,“企业满园、园区提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提升标准厂房入驻率,促进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26年,存量闲置工业用地盘活90%以上,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综合处置率50%以上,批而未供工业用地使用率90%以上,民营“园中园”入驻率90%以上,国有平台公司管理标准厂房入驻率100%。

三、工作阶段

(一)底数摸清阶段(2024年1月—2024年2月)

全覆盖开展批而未供、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及“园中园”、存量标准厂房基本情况摸排工作,查清全区低效工业用地宗数、面积、形成原因等基本情况,深入了解国有平台公司及民营企业建设的“园中园”标准厂房的企业入驻信息及厂房闲置情况,形成工作台账。按照“一地一策”“一企一议”的原则,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责任单位等事项。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2026年7月)

1.治理提升阶段(2024年3月—2025年7月)。按照“由易到难、分类处置”的基本原则,优先处理一批权责清晰、发展意愿强烈的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引导“园中园”及标准厂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标准厂房利用率及入驻企业发展质效。到2025年7月,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工业用地60%以上,低效工业用地综合处理率30%以上,批而未供工业用地使用率60%以上,民营“园中园”入驻率60%以上,国有平台公司管理标准厂房入驻率90%以上,基本实现“企业满园、园区提质”。

2.成效巩固阶段(2025年8月—2026年7月)。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基本原则,总结前期治理提升取得的工作成效,形成典型经验,强化宣传引导,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低效闲置工业用地,针对薄弱环节,拟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进行收储或盘活;对投资意愿不强、发展潜力弱的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要依法依规倒逼企业加大投入或退出市场。根据制定的处置方案,挂图作战,切实做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到2026年7月,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工业用地90%以上,闲置工业用地实现“零新增”;低效工业用地发生率大幅降低,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综合处理率50%以上,批而未供工业用地使用率90%以上,民营“园中园”入驻率90%以上,新建及存量标准厂房满企入驻,综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新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以上。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6年8月—2026年12月)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持续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形成一套具有遂宁经开区特色的“企业满园”工作推动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标准地”改革,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强化用地审批管理,从源头抑制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形成。到2026年底,相关政策和制度更加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更为合理,“园中园”及标准厂房建设运行更加高效,实现“上下楼”就是“上下游”,“园中园”就是“生态圈”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