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8月1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场监管“清风铁纪”重拳出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第三批典型案例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结合“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第三批典型案例,以警示震慑、规范引导,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遂宁市开发区某爆汁兔头店

涉嫌伪造《食品经营备案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13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遂宁市开发区某爆汁兔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地址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但该入网餐饮提供者的《食品经营备案证》签发单位为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船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签发该店的相关证照,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提供餐饮服务,涉嫌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在某外卖平台提供餐饮服务。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于2026年4月13日,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将伪造证件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案件查处。

典型意义

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件是餐饮经营的法定准入门槛,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刑事移送”的从严处置方式,明确传递出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必被穿透核查,有力督促入网餐饮经营者严守资质底线,依法持证合规经营,为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发挥了典型警示作用。

案例二

遂宁市开发区某美蛙鱼餐饮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某某美蛙鱼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厨房操作台上的“泡椒鱼火锅料”,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2022年8月2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四川巴蜀辣韵食品有限公司,上述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于2026年5月8日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食品原料和罚款55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未定期清理临期、过期食品,暴露出当前网络小餐饮店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疏于日常管理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警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后厨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共同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