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始终把“坚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初心和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履行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职责,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聚焦风险抓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针对辖区重点环境风险点位、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直面问题持续攻坚。对已完成的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共拉网排查30余次,发现问题22个,完成整改11个,剩余问题的整改正有序推进中。
二是围绕重点抓整改。研究制定《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集中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同时对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及时细化调整整改措施,提高办件质量。截至目前,已办结信访件21件,剩余4件正在按时序整改中。
三是压实责任抓落实。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工作调度。组织经信商科、城乡统筹、综合执法、建设交运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联动督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监管等环境监管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