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完成“首秀”

6月11日,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将首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1号)送达行政相对人,完成了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首秀”。

据悉,经开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于4月21日挂牌成立,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作为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工作机构,代表本级行政机关行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大队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工作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工作准则,严格履行自然资源检查职责,依法依规核查涉嫌自然资源违法问题线索。在市局支队的支持指导下,全面查清了有关反映新桥镇贵家垭村某涉事企业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农地改建鱼塘的违法行为。6月11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向涉事企业单位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1号)。

下一步,大队将深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好辖区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和为园区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