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发现遂宁市连发机械厂使用的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使用单位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

遂宁市连发机械厂位于国敦电气公司内
隐患:该公司起重机械(产品编号:17090601—17090605共计5台。其中17090604大车限位开关无效、17090605大车限位开关无效、无线遥控装置不符合技术规定,部分起重机械存在起重量限制器失效、双高限位无效等问题)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此项违反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5.2 自行检查与维护保养:(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以及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 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且对检查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作出记录,保证在用起重机械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第4.7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等,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d)项:“起重量限制器缺失或失效”之规定。
整改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设备,对存在隐患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消除隐患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