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2年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对2022年纳入试点的精神康复服务站的站点建设和购买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活动进行补助。
资助对象:新桥镇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
资助内容:站点建设(设备设施购置)、购买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活动
项目周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资金额度:20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王刚
联系方式:13808261847
项目完成情况:有序推进
接受督查情况: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项目实施接受市民政局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对新桥镇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50平方米的站点进行了装饰装修,建设有心理咨询室、康复理疗室等功能室,电针治疗仪,中频电疗仪等康复治疗设施2560元。2022年该站点上门送医送药,联合随访、用药指导、重精家属家庭照护培训、免费康复服务、健康体检服务70人次。通过社区康复服务达到以下效果:
(一)预防精神残疾的发生。早期疗效果,使多数患者达到治愈和缓解,加强巩固治疗,防发现患者给予及时充分治疗和全面康复措施,采取最好的治止精神残疾的发生。
(二)尽可能减轻精神残疾程度。对难以治愈的患者,要尽可能防止其精神衰退。对已经出现精神残疾者,也应设法逐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以减轻精神残疾程度,从而减轻家庭负担。
(三)提高精神残疾人士的社会适应能力。康复的过程就是使患者适应及再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同时也减少对社区的不良影响。
(四)恢复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康复训练,使患者具有代偿性生活和工作技能,使其尚存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争取能够达到独立做一些工作,或操持部分家务,且能自己支配安排与享受闲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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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